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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没有 项目缩水 旅游途中受气还得保证不投诉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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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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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说好的导游没有、该游的景点不游、该玩的项目缩水、司机半路“撂挑子”……受气游还得保证不投诉,能再“霸王”点吗?

  “原本想到内蒙古呼伦贝尔大草原旅游去放松心情,可哪想到竟变成了受气游!”近日,长春市消协受理了一宗对吉林市某旅行社有限公司的群体投诉,消费者称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且服务中存在强制消费等问题。

  说好的导游没有、该游的景点不游、该玩的项目缩水、司机半路撂挑子……投诉者之一的王红告诉记者,真没想到出去玩几天能遭遇这么多曲折。

  一次跟团游,遭遇连环“霸王条款”

  7月27日,王红代表其他8人,与长春某旅行社在长春的工作人员签订了“内蒙古E梦享草原双卧6日游”的旅游合同,明确约定全程四星级酒店、专业导游、零消费服务。7月31日,王红一行从长春出发,次日到达海拉尔站,但接下来一路上发生的许多事却让王红等人始料未及。

  “说好的导游服务为什么没有了?”这是王红一行人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对此,旅行社先是以车内没有导游的位置为由,称次日会派导游,但第二天又称“司机就是导游”。两名司机明确表示,他们根本不了解景区情况,如果游客同意,就要签“保证同意按行程走完,承诺不投诉、不追究司机责任”的保证协议。

  随后,在沟通中,旅行社要求想配导游得交1000多元费用,否则只能在车上放对讲机,由车队导游讲解,几人“蹭听”。王红等人放弃导游服务后,仍在司机的强制要求下签订了保证书。为此,原定出发时间拖延了约1个半小时。

  到达某庄园后,闹心事接踵而至。王红称,两名司机不仅限制消费者游玩合同中约定的免费项目,还催促、诱导其乘坐付费电瓶车,体验山地车和射箭等收费项目,每人费用350元。午餐时,两名司机以“团餐都是别人吃过的”为由,要求几人退掉团餐。王红等人拒绝后,导致司机服务态度进一步恶化,并被索要司机每人50元的吃饭费用。几人再次拒绝后,两名司机干脆将几人行李物品搬下车离去。

  这边老人因生气正吃速效救心丸,那边孩子因受惊吓哭闹不止,几人在大草原中害怕又无助。旅行社让他们自行联系地接公司,公司表示可以再派车,但需另付费,且要等一两个小时。无奈之下,几人只得辗转找到当地朋友求助。半个多小时后,他们搭乘朋友叫来的三辆车回到宾馆。

  “莫日格勒河景点未去,蒙古行军大帐穿越、草原骑马穿越未进行,蒙古族欢迎礼——哈达祝福未体验,篝火晚会未进行……”经王红细数,在整个旅游中,未按合同约定内容提供的景点观光和服务,以及景点游览和游玩时间缩水等不下10项,且一路上因未同意另交费用,司机态度始终不满,致使大家心情都非常压抑。

  每人赔偿300元?消费者不同意

  接到王红等人的投诉后,长春市消协立即组织旅行社和消费者进行调查调解。经核实,这家旅行社在长春并未取得经营许可,其工作人员称问题出在地接旅游公司,没去的景点费用在旅游当地就已由地接公司退给个人。

  “旅行社作为第一责任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否则即构成违约,由此造成旅游者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包括旅游者预先支付的报酬和费用损失、为获得该项服务而额外支付的费用损失等。”长春市消协秘书长钟萍说。

  最后,旅行社同意给每个人300元补偿,但消费者并未同意,提出一是旅行社履行欺诈赔偿义务,二是消协将此案转递旅游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钟萍表示,旅游法第49条规定,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旅游法第71条规定,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由组团社承担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同时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钟萍告诉记者,为了保证旅行社按照与游客约定的服务项目及标准提供服务,法律规定旅行社委托地接社履行服务时,应向地接社提供与旅游者订立的包价旅游合同副本,保证地接社按照包价旅游合同和委托合同内容提供服务。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有些经营者不懂法,也“不怕投诉”

  “旅游市场在不断发展,但还存在管理不规范、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钟萍告诉记者,旅游经营主体准入门槛低是乱象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在处理相关投诉过程中,钟萍发现,有些旅行社经营者对相关法律一窍不通,认为行业没什么技术含量,准入门槛低,再加上追求利益最大化,缺乏信用机制,必然导致很多问题出现。

  同时,钟萍建议,应进一步完善行业规范性管理,加强对经营主体创新化服务理念的教育。经营许可证、导游证不是一发了之,也不是等出现问题再去解决,而是应探索有效的预防监管机制,如定期对导游和旅游公司进行考核等。同时,在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的当下,应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执法和处罚力度,解决经营者“不怕投诉”问题,确保法规落地、执行到位。

  “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也很重要,很多消费者就是因为不知道怎么投诉或者怕投诉成本太高太麻烦,就放弃了投诉。”钟萍说,在签订旅游服务合同时就应明确约定如出现问题的处理方法,相关部门也应探索建立一套完善的投诉受理和协调机制,不断强化投诉的便捷化,帮助游客无论在哪旅游,遇到问题时都能得到及时回复、解决和安全保障。

  (记者 柳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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