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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布艺术创作三年规划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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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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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7日讯 近日,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湖南省艺术创作三年规划(2019—2021)》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要加强对艺术创作的引导,努力推出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具有湖湘风格、湖湘气派、湖湘特色,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艺术作品。

  通知明确,到2021年,要扶持创作不少于30部大型舞台剧目,重点推出10部左右大型舞台艺术精品,扶持2—3台大型优秀旅游演艺作品;扶持复排优秀传统剧目不少于20台;

  扶持新创小戏50个左右,扶持各类音乐、舞蹈、曲艺作品120个左右。每年争取有2—4部大型优秀剧目入选国家扶持项目。推出60件左右优秀主题性美术、书法、摄影精品;重点扶持30个左右美术、书法、摄影精品展览;争取入选国家艺术基金立项资助项目达到80项左右;承办2—5个全国性艺术活动。

  以下为通知全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文件精神,坚定文化自信,促进我省新时代文艺大繁荣大发展,为实施文化强省战略做出新的贡献,结合湖南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艺思想,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把握时代脉搏、聆听时代声音,加强现实题材创作,提升文艺原创力,推动文艺创新和文旅融合发展。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以人民为中心、以精品奉献人民,用明德引领风尚。加强对艺术创作的引导,努力推出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具有湖湘风格、湖湘气派、湖湘特色,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艺术作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强化文艺创作的责任意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艺术创作各环节。

  (二)坚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秉持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换、创新性发展”的理念,加快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形式推进文艺精品和旅游业深度融合。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为人民抒怀。

  (四)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原则,强化精品意识,提高艺术原创能力。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类力量参与艺术事业,调动积极性,推动各门类艺术全面均衡发展。

  (五)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牢记文化责任和社会担当,崇德尚艺。

  三、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发展目标

  到2021年,湖南艺术创作题材不断发掘、丰富,创作质量不断提高,创作队伍不断扩大,创作机制不断完善,创作环境不断优化。创作一批优秀艺术作品,打造一批艺术演艺品牌项目,推出一批演艺人才,使湖南的艺术创作整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二)主要指标

  扶持创作不少于30部大型舞台剧目,重点推出10部左右大型舞台艺术精品,扶持2—3台大型优秀旅游演艺作品;扶持复排优秀传统剧目不少于20台;扶持新创小戏50个左右,扶持各类音乐、舞蹈、曲艺作品120个左右。每年争取有2—4部大型优秀剧目入选国家扶持项目。推出60件左右优秀主题性美术、书法、摄影精品;重点扶持30个左右美术、书法、摄影精品展览;争取入选国家艺术基金立项资助项目达到80项左右;承办2—5个全国性艺术活动。

  四、创作主题、重点题材

  突出“中国梦”时代主题,聚焦现实题材,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突出湖湘特色,抓好五大重点题材创作。

  聚焦以“中国梦”为主题的现实题材——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文艺创作活动,生动描绘一带一路、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科技强国、全民创业、文旅融合等内容,生动讲述湖南人、湖南家庭的精彩故事,把人们追梦圆梦的激情和奋斗展示出来。紧扣反映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创作一批追求真善美、向上向善的现实题材作品,引导人们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创作一批反映湖湘儿女建设美丽幸福新湖南的文艺精品。

  挖掘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革命历史题材——充分挖掘我省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重点围绕党的十九大、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抗战胜利75周年(2020)、长征胜利85周年(2021)、建党100周年(2021)等重大时间节点以及反映党史国史军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开展艺术创作。

  突出以湖湘人文底蕴为内容的特色题材——围绕浓郁湖湘文化特色,创作反映湖南厚重历史、湖湘瑰丽文化、湘人湘情湘风湘韵的文艺作品。

  抓好以少数民族生活为源泉的民族题材——弘扬少数民族文化,加强各民族文化交流,支持鼓励展现大美湖南、大美人文、大美风情和大美民俗的少数民族题材创作。

  围绕各项中心工作开展主题创作——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牵引,围绕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全面小康、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和生态环境、扫黑除恶、军民融合、文旅融合等内容开展艺术创作。

  五、重点任务

  (一)加强组织引领,实施精品工程,推进艺术精品创作

  精品剧目创作扶持工程。实施“湖南省大型舞台剧目精品创作扶持工程”,对新创剧目、修改打磨剧目建立和完善剧目生产专家论证制度,抓好题材、导向、主题政治性把关,剧本文学性、适演性把关,舞台呈现艺术性把关等重点环节。

  经典剧目复排工程。按照“创造性转换、创新性发展”要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经典,在传承中创新发展,激发传统文化的时代活力,复排、移植整理一批各剧种的经典传统剧目。

  “三小作品”创作工程。发挥湖南传统优势,创作一批接地气、有温度、有影响的精品小戏、小品和以音乐、舞蹈为主体的小剧场作品。

  美术书法摄影主题创作工程。围绕重大节日、节庆活动策划主题展;组织全省美术书法摄影专业人员深入基层搞创作,开展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围绕第七届湖南艺术节举办湖南美术书法摄影优秀作品展,打造好“齐白石艺术奖”,吸引更多优秀艺术人才参与创作。遴选优秀美术作品参与全国重大展览。

  旅游演艺精品创作工程。充分运用我省丰富的旅游资源、旅游市场,规划我省旅游演艺产品,不断探索文艺精品与旅游产品深度融合的路径。针对有关旅游节点打造一批演艺精品,推动我省旅游演艺提质增效。

  (二)提升文化活力,打造文化活动品牌

  办好重大艺术活动。选拔和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性艺术展示活动。承办好全国花鼓戏优秀剧目展演、全国木偶皮影优秀剧目展演展播、全国第十二届书法(楷隶)作品展。举办好第七届湖南艺术节,湖南戏曲春晚,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优秀经典剧目展演展播、全省基层院团优秀剧目展演、全省青年戏曲演员电视大赛、全省民族器乐展演、美术书法摄影主题展览等品牌活动。组织全省优秀原创音乐、舞蹈作品展演。

  文艺惠民工程。 继续实施 “雅韵三湘”高雅艺术推广计划、“送戏曲进万村、送书画进万家”、“戏曲进校园”等惠民活动,提升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

  (三)明确保障机制,优化创作环境

  争取国家项目支持。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国家艺术基金、国家舞台精品创作扶持工程、民族歌剧传承发展工程、重大美术创作工程、国家美术发展和收藏工程、剧本孵化工程、剧本扶持工程、名师传艺工程等国家艺术项目,对入选项目进行指导、扶持、把关和配套资金支持。

  剧本孵化扶持工程。加强剧本孵化、扶持,围绕主题创作,发挥谷雨戏剧文学社核心团队作用,团结省内外剧作家,每年开展主题创作、征集剧本、研讨修改剧本活动;推荐优秀剧本名录,湖南省艺术研究院、湖南省戏剧家协会、谷雨戏剧文学社、《艺海》杂志社联手,每年度共同拟制优秀剧本推荐名录,于当年年底发布,供全省舞台艺术表演院团选用。

  艺术人才提升工程。通过举办各类艺术活动搭建平台,为艺术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环境。举办编剧、表演、导演、舞美、音乐,美术、书法、摄影、戏剧评论等专业研修班。继续实施“百千万工程”,选拔优秀专业人员赴北京、上海等高等院校进修学习;继续开展“名师传艺”工程,促成青年艺术骨干学习传统、继承创新、技艺精进。支持中国戏曲学院2019届湖南地方戏曲本科班学员学习。

  健全文艺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文艺作品评价体系,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加强文艺理论和评论工作,更加有效地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充分发挥文艺评奖的导向激励作用,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评奖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评奖纪律,提高公信力和权威性。

  加强优秀艺术作品宣传推广。借用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力量,打造传播平台,全面、立体宣传我省优秀艺术作品。促进优秀作品多渠道传播、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让更多观众共享艺术发展最新成果。推动艺术作品同旅游事业融合创新发展。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好艺术创作工作责任,充分认识加强艺术创作生产的重要意义,促进各地制订和完善经济政策、社会保障政策、艺术人才的培养和管理政策等,把好政治导向关,明确艺术创作在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中的地位、作用。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加大财政投入,扩大对艺术创作生产的投入规模,加大艺术创作资助力度;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扶持精品剧目进行全国、全省巡演;加大对获奖作品的奖励力度,提高以奖代投的比例;加大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管好、用好财政艺术创作扶持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重大艺术创作项目顺利实施。各地可根据实际,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支持,设立专项资金,为推动艺术创作提供必要保障。

  (三)明确责任要求。省直艺术单位、各市州要充分认识本规划的意义,参照本规划制定艺术创作计划,明确艺术创作的主体,明确艺术创作任务和年度目标,把文艺创作作为中心工作抓,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文艺创作,营造我省文艺创作繁荣兴盛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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