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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艺术的个性化特征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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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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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作品,无论是建筑艺术作品,还是其他门类艺术作品,要想取得感人的艺术效果,要想载入史册,都离不开个性化的魅力,没有个性就没有艺术,美国著名建筑师路易斯康说得好:每个人的梦都是独特的。
  建筑历史告诉我们,在19世纪现代工业社会以前,建筑个性化的现象并不太明显。在西方,以古希腊古罗马柱式和府邸建筑为基础的古典建筑体系,虽然创造了无数优秀的不朽的建筑作品,但其程式化程度偏大,缺乏个性表现。在东方,木构建筑体系辉煌了数千年之久,同样表现出极强的程式化状态。然而18世纪工业革命以后,建筑艺术的个性化程度也就与时俱进,日益强化成为建筑艺术中的重要属性和特征。
  所谓个性化,就是建筑师在进行建筑创作时,在作品中表达出来的方方面面的个人特点和特色,比如,独特的价值取向将会在构思上独树一帜;独特的素养和性格将会在建筑的空间组合与造型风格上千人千面,无一相同;独特的受教育过程和处事习惯,将会在建筑的细部和材料的使用上别出心裁。只要我们跟踪考察一下一个建筑师的创作历程和作品,就会发现,他们的作品一般来说都会呈现出独特的持久的艺术特色、特点和风格。正是由于建筑创作中这种个性化的表现,使得现代建筑的发展出现了异彩纷呈、百花争艳、飞速发展的局面。同时,由于某些建筑师的创作被社 接受,得到了强化以后并渐渐形成了所谓的流派,从19世纪以来,各种艺术思潮的兴起和强化,在一些发达国家出现过各种建筑理论的流派,在20世纪形成了建筑文化多元化的新格局。
  由此可见,个性化是建筑艺术发展的强大动力,是建筑艺术作品丰富多彩的主要原因。然而我们不能说,有个性的作品就一定是好作品。在建筑创作中有的建筑师为了张扬个性,不顾科学规律肆意扭曲形体;有的建筑师不惜浪费人力物力,追求大空间,大体形,大标志,竭力夸大所谓视觉效果;有的建筑师不管社会接受程度,把建筑物设计成支离破碎、残缺不全、千疮百孔的颓废景象。这样的“个性”并不是建筑艺术所需要的个性。我们所提倡的个性应该是科学的、健康的、智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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