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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案例: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玮泰木制品加工店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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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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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案例: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玮泰木制品加工店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等案

  》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划定以上举动违背了《中华群众共和国宁静消费法。九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划定根据《中华群众共和国宁静消费法》第,工店作出责令限日矫正高超区安监局对该加,行政惩罚惩罚款的。

  成立健全消费宁静变乱隐患排查管理轨制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消费运营单元该当,、办理步伐采纳手艺,消弭变乱隐患实时发明并。状况该当照实记载变乱隐患排查管理,职员传递并向从业。

  年7月6日2016,高超区明城镇玮泰木成品加工店停止法律查抄佛山市高超区宁静消费监视办理局对佛山市,录宁静消费教诲和培训状况查抄发明该加工店未照实记;管理状况照实记载未将变乱隐患排查,故隐患排查管理状况未向从业职员传递事。

  该当成立宁静消费教诲和培训档案第二十五条第四款 消费运营单元,、内容、参与职员和查核成果等状况照实记载宁静消费教诲和培训的工夫。

  )消费运营单元有以下举动之一的第九十四条第(四)项、(五项,期矫正责令限,元以下的罚款能够处五万;矫正的过期未,开业整理责令停产,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处五万元以上,任职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间接卖力的主管职员和其他间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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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木制品加工案例
  • 编辑:王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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