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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缓缴不影响居住证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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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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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常蕾)3月19日,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为确保因单位缓缴社会保险费而不能提供“在京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记录”的流动人口正常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将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要求作出调整,企业社保缓缴将不影响个人居住证申领。

根据通知,单位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申领人提交的在京社保缴纳凭证需满足以下条件:3月申领,提交2019年9月、10月、11月、12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保凭证;4月申领,提交2019年10月、11月、12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保凭证;5月申领,提交2019年11月、12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保凭证;6月和7月申领,提交2019年12月在京缴纳社保凭证;8月申领,提交2020年1月在京缴纳(补缴)社保凭证;9月至12月申领,以此类推。2021年1月恢复正常。

此外,申领人需在所提交的社保缴纳凭证上作出承诺,格式为“因本人就职单位(单位名称)缓缴社保,本人所提交凭证缺少×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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